新華社南寧11月7日電 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7日通報,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桂林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唐修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修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并轉移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錢款;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毫無紀法觀念,把公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唐修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唐修璇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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